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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老员工医保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 2020-11-06      点击量: 


一、请问老员工医保的性质是什么?

老员工医保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由政府补助和参保员工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

二、请问老员工医保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公司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均可按照自然年参保原则参保。员工待遇享受期与宝鸡市居民一致,均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2019-2020学年在校参保的老员工,待遇享受期从2020年8月31日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每位员工每年只能参加政府开展的一种类型基本医保,禁止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

三、请问在校参保的话有什么红利政策?

1.门诊可报销,包含普通门诊(如感冒发烧等)、意外伤害(如被狗咬伤、运动受伤等)、急诊(如急性肠胃炎等)、慢性病、特殊疾病。2.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在异地就医可报销,住院报销比例不降低。3.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转学、休学、退学的,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可继续享受当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四、什么病可以报销呢?

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都可以报销。

五、门诊报销范围和比例分别是多少呢?

1.普通门诊

员工门诊仅限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凭有效证件直接予以报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学校医院、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医院报销比例为50%,每日(每次)报销限额为50元。一个待遇年度内,每人每年医保报销限额为80元。放假、休学、实习等期间,员工在宝鸡市以外地区门诊就医不予报销。

2.门诊慢特病

员工持相关病检单据等材料在宝鸡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慢特病门诊治疗措施或用药建议,定点医疗机构将员工相关信息录入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完成登记,自完成登记次日起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员工持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特药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支付范围内费用,按规定直接报销。

六、住院报销范围和比例分别是多少呢?

凡在校期间有病就医者,首先在学校医院就医,如需转院治疗者,须学校医院开具转诊单,方可在宝鸡市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包括宝鸡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中医医院、宝鸡市人民医院、解放军第三医院、宝鸡市高新人民医院等就诊,出院时持社会保障卡、学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在就医医院直接结算报销。如寒暑假、实习、休学期间在外地住院的员工,出院后提交相关材料由员工处与宝鸡市渭滨区医保中心对接办理住院报销手续。


七、门诊和住院报销流程是什么呢?


八、有问题联系哪呢?

员工处 电话:3566002,地址:高新校区思贤楼313办公室 

集团医院 电话:3566093 3566098,地址:高新校区学校医院1楼

       电话:3368978 3368869,地址:石鼓校区学校医院 2楼

渭滨区医保中心 电话:8615589,地址:渭滨区市民中心(清姜路28号)


温馨提示

   一份补贴一份爱,居民医保真实在。

虽然老员工医保政策给了我们坚实的保障,但身体健康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保持健康,这是对自己的义务,甚至也是对社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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